再审申请人杨**因与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2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杨**申请再审称,其申请再审事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应当再审的法定情形。其申请再审请求是:撤销本案一、二审民事判决,再审本案。其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为:一、二审判决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涉案视频是不真实的,适用法律错误,系错判。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提供的视频系复制件。其中保安员...(本文书还有56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