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崔**与赤峰市松**************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0)内04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0-04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崔**因与被上诉人赤峰市松山区太平地镇三分地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三分地村委会)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2019)内040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月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崔**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三分地村委会赔偿崔**453767.23元;一、二审诉讼费用由三分地村委会承担。事实及理由: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2017年11月25日13时30分许,崔**受三分地村委会雇佣看护松山区东八乡糖醛厂,回家吃饭后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崔**受伤。三分地村委会根本没有为崔**看护提供生活所用粮食,没有食堂解决吃饭问题,崔**只能回家吃饭,此事实只有三分地村委会单方无理辩解。三分地村委会所给的24000元,是以前的工资,也不是补偿款,上下班是雇佣工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审法院对该事实认定错误。二、一审判决法律适用错误。上班途中属于从事雇佣活动的延伸,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本文书还有4109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