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赵**与被告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宁支公司、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0年6月30日、8月20日、9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20年6月30日,原告赵**未到庭参加诉讼,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齐**未到庭参加诉讼,李*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负责人未到庭参加诉讼,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裴**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未到庭参加诉讼。2020年8月20日,原告赵**未到庭参加诉讼,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负责人未到庭参加诉讼,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裴**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到庭参加诉讼。2020年9月9日,原告赵**申请追加庞**、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宁支公司为本案共同被告。原告赵**未到庭参加诉讼,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未到庭参加诉讼、齐**到庭参加...(本文书还有393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