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孟**因与被申请人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17)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2日作出(2018)黑民申****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孟**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吕**,被申请人李**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孟**申请再审称,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支持,举证责任分配错误,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一、二审诉讼费用由李**负担。事实及理由:...(本文书还有53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