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与被告张**、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被告张**、张**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决二被告向原告返还不当得利87000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与宋桂荣系夫妻关系。二被告系宋桂荣与其前夫生育的两个儿子。2009年原告与宋桂荣登记结婚,在此之前二被告早已成家。2012年县政府发放廉租房,原告申请了一套即:和***小区**号楼**单元**室,此房44平米,原告付款133000元。2019年8月份宋桂荣病重,二被告欺诈原告称:“上述房产价值18万元,原告必须给二被告9万元**房产归原告,否则二被告给原告9万元**房产归二被告”。因此房产是原告的保障房如果此房给二被告,原告就没有地方住了,...(本文书还有198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