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10月,被告人马某甲、刘**、赵**、刘**冒充新闻调查人员,在拍摄藁城市环保局李*某涉嫌公车私用的视频后,以向媒体曝光相要挟向其索要人民币3000元。
2、2013年10月,被告人马某甲、刘**、赵**、刘**冒充新闻调查人员,在拍摄石家庄市栾城县地税局范**涉嫌公车私用的视频后,被告人马某甲以向媒体曝光相要挟向其范**、刘**索要人民币5000元,但告知其他三名被告人索要了人民币3000元。
3、2013年11月,被告人刘**、苏**、刘**冒充新闻调查人员,在拍摄石家庄市赵*客车车主康**涉嫌客车超员的视频后,以向媒体曝光相要挟向其索要人民币3000元。
4、2013年10月22日,被告人刘**、刘**、石某甲冒充新闻调查人员,在拍摄衡水市安平县公路路政执法大队人员在执法车上打牌的视频后,以向媒体曝光相要挟向该大队大队长王**索要人民币3000元,并要求为其车加200元的汽油。
5、2013年11月22日,被告人马某甲、刘**、冯**冒充新闻调查人员,在拍摄藁城市路政管理站薛**在路政执法车上给他人分钱的照片后,以向媒体曝光相要挟向其索要人民币2000元。
6、2013年11月28日,被告人刘**、冯**冒充新闻调查人员,在拍摄藁城市节能监察中心冯**涉嫌公车私用的视频后,以向媒体曝光相要挟向其索要人民币2000元和两条紫色钻石香...(本文书还有531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