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姚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且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姚某系安徽远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修理工。2015年3月31日8时许,被告人姚某为维修安徽远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碎石机,在碎石机接通电源的情况下,让被害人程某进入碎石机内部协助自己进行维修作业。随后姚某准备亲自进入碎石机内部,为了确保自身安全,姚某进入配电室准备关闭碎石机的电源,在此过程中不慎触及碎石机开关,致使碎石机运转,导致在碎石机内部的被害人程某当场死亡。经蚌埠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程某系重度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而死。案发当天,被告人姚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另查...(本文书还有58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