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诉称,要求判令被告人王**赔偿医疗费3939.81元、误工费2160元[(11+7)天×120天/元]、护理费1117.27[11天×101.57元/天]、营养费330元[11天×30元/天]、住院伙食补助费330元[11天×30元/天]、精神抚慰金5000元、交通费440元、住宿费550元、复印费120元,合计13987.08元。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诉称,要求判令被告人王**赔偿医疗费8018.89元、误工费5040元[(10+32)天×120天/元]、护理费3250.24[32天×101.57元/天]、营养费960元[32天×30元/天]、住院伙食补助费960元[32天×30元/天]、精神抚慰金5000元、交通费1280元、住宿费1600元、复印费120元,合计26229.13元。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诉称,要求判令被告人王**赔偿医疗费4250.40元、误工费2160元[(11+7)天×120天/元]、护理费1117.27[11天×101.57元/天]、营养费330元[11天×30元/天]、住院伙食补助费330元[11天×30元/天]、精神抚慰金5000元、交通费440元、住宿费55...(本文书还有2036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