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辩称:一、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依据《圣美合伙人加盟合作协议》双方所建立的是劳动合同关系,该认定已经生效,但在签订协议前双方的真实本意来讲,双方当事人是为了建立合伙合作关系。正是因为要建立合伙合作关系,协议中对申请人取得的提成比例才会较高,现经法院认定双方当事人是劳动合同关系,申请人还要求按照协议的约定来享有提成、分红,没有依据。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变了,合作基础变了,原约定的“项目提成”、“年终干股分红”的比例也就失效,只能参照被申请人处的其它工作人员的工资标...(本文书还有98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