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施**,女,1981年9月**日出生,汉族,住晋江市龙湖镇新大街北路**号,公民身份号码350582**********83。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林**,男,1980年5月**日出生,汉族,住晋江市世纪大遒382号,公民身份号码350582**********32。
上列二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张**,福建顺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晋江中奥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奥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施**、林**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2014)晋民初字第31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查明,两原告与被告于2012年1月29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两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位于晋江市梅岭街道长兴路中奥•名雅居**幢**号商品房**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5612元,购房总价为724004元。两原告与相邻业主的房屋入户门均为内外开双层入户门。诉争房屋入户门净宽度为90cm,入户过道宽度为14...(本文书还有312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