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人蒋**,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汪**诉被告张**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0月1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汪**的诉讼代理人林**,被告张**及其诉讼代理人蒋**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汪**诉称,原、被告系亲家。2000年6月1日原告从王*军手中购买了位于阿拉善左旗宗别立镇(原古拉本镇)幸福区100号房屋一套,后原告将该房屋借给被告居*。原告在2000年5月时搬到了左旗居*,因双方系亲家,故原告一直让被告居*上述房屋。2014年8月份因上述房屋面临拆迁问题,原告多次找相关部门测绘房屋面积,但房子一直被锁着,原告多次找被告,被告总是以各种理由避而不见。同年9月份原告找到拆迁工作人员时,发现原告的房子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被告登记在自己名下,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原告诉至法...(本文书还有116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