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庆高新检刑诉(2014)1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邵洪磊犯盗窃罪、被告人李××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于2014年3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颜承青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邵洪磊及其辩护人陈*、被告人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2年6月,被告人邵洪磊担任大庆丽都温泉会馆男宾部经理时,发现男宾部电脑为财务室之前使用过的电脑,该电脑装有丽都温泉会所贵宾卡充值的“天龙商财软件系统”。因被告人邵洪磊常去财务室为客人贵宾卡充值,了解到公司会计赵××办理贵宾卡充值业务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并了解到整个充值流程。2012年8月13日、8月19日、8月23日、8月25日22时许,被告人邵洪磊趁男宾部无工作...(本文书还有111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