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上诉人卢**为与被上诉人桂林银行******、原审被告夏**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不当得利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5)浙丽民终字第*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5-12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卢**为与被上诉人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夏**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23日作出的(2015)丽莲民初字第4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2012年12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2)雁执字第117、118、****号执行裁定书,将丽水市中山街**号房屋(地下商铺)裁定给原告所有,用于抵偿案外人杭州恒基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蒋*国欠原告的债务,原告于同日签收了上述裁定书。原告取得上述涉案房屋所有权之前,该房屋系被告卢**所有,被告卢**于2006年9月13日将涉案房屋出租给第三人夏**,租赁期至2022年1月31日。2013年2月1日,第三人夏**将上述房屋2013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期间的租金576000元支付给被告卢**,现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租金并支付利息。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于2012年12月31日签收(2012...(本文书还有3142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