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与被告任**离婚纠纷一案,原告于2015年7月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云独任审判,于2015年8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及委托代理人付**、被告任**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陈**诉称:原、被告经人介绍于1993年认识,1994年1月26日依法登记结婚。1994年12月**日生育一女,现就读大学二年级,长子于1998年2月**日出生,现在学习汽车修理。原、被告结婚21年来,由于被告对家庭没有责任,不挣钱养家,生活过的非常拮据。为了两个孩子原告从2003年起卖擀面皮供养孩子上学,维持家庭生活。令原告痛心的是被告不但不支持原告挣钱养家,反而经常到原告经*的擀面皮店捣乱,不是掀桌子就是把擀面皮店的门反锁,不让原告经*。更是原告不能容忍的是被告无端猜疑原告与他人有不轨行为,被告经常殴打原告,为此原告多次报警。2011年11月3日被告将原告耳膜...(本文书还有204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