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14日13时许,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民警在执勤时,发现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停车场停放的一辆陕a黑色本田歌诗图轿车疑似被盗抢车辆,遂用警务终端系统查询,确定该车为被盗抢车辆。同日14时许被告人伊某某某准备驾驶该车离开时被民警抓获。经检查该车车架号、发动机号有明显篡改痕迹,行车证及机动车辆保险证均系伪造。该车原始车架号为l,原始车牌号为川a。该车系被告人伊某某某在玉树市多宁街从一男子手中购得。经西宁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本田歌诗图轿车鉴定价值为人民币190000元。
上述事实有经当庭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1、到案经过,证实被告人伊某某某在西宁市城西区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停车场时被执勤公安民警抓获的事实;2、检查笔录,证实执勤公安民警对被告人伊某某某驾驶的黑色本田歌诗图轿车进行盘查时发现该车车架号有明显篡改...(本文书还有111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