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人敖正江利用“黑户办理户口”qq群招揽办理户口的生意。2013年6月,山东省蒙阴县人邢某某要给养子邢**上户口,通过qq群与敖正江谈好价格,敖正江联系被告人齐**,请其帮忙在薛*派出所办理小孩户口登记。齐**答应帮忙,敖正江给齐**2000元。同年8月,敖正江将邢**出生时间、父母信息(父亲邢某某、母亲刘*)发短信给齐**。齐**找到老河口市薛*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齐某甲,让其帮忙办理小孩的出生证并支付500元办证费。齐某甲找到薛*镇秦*村人李*,给李*300元让其帮忙,李*通过他人给邢**伪造了河南省邓州市孟*镇卫生院的出生医学证明。齐某甲拿到出生证后交给齐**。齐**为将邢**的户口登记在齐岗村单身村民齐连清的户籍上,编造齐连清系邢**的父亲、邢芳系邢**母亲,并准备了相关资料以齐连清名义为邢**申报入户,当月19日齐**拿着编造的入户资料到薛*镇派出所户籍室申报邢**的户口登记。后齐**将邢**户口簿邮寄给敖正江。敖正江到山东省蒙阴县将户口簿交给邢某某。邢某某发现户口簿上儿子名字误写成为“邢立”,让其更正后再付款,后敖正江将户口簿寄回薛*镇更正了姓名,邢某某收到户口簿后于同年9月2日给敖正江指定的账户上汇款6000元。
2.2013年七、八月份先后有济南人李**、重庆人蒲某某、胡**、厦门人施**、浙江人金*及陈*溪等人通过qq与敖正江联系要求办理新的身份证。敖正江与办证人谈价1-5万元不等,并要求办证人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及办理新身份证照片。敖正江和齐**联系要求齐**在薛*镇帮忙套办户口并将办证人身份信息以短信发给齐**。同年9月齐**找到薛*镇派出所户籍辅警秦*某,让其帮忙套办户口。秦*某答应。齐**将秦*某的qq号**xxxx告诉敖正江,敖正江将办证人照片及真实身份证发到秦*某的qq邮箱。齐**、秦*某在公安户口网上查找长期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并符合办证人提出的年龄段要求的单独户口,最后选定齐燕飞、李**、何*、秦**。秦*某用蒲某某、李**、胡**、施**的照片分别扫描在四人的身份信息上,后因敖正江提出不办施**的身份证,让秦*某...(本文书还有805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