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告米**诉被告赵**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股权转让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5)红民二初字第*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5-11
  •  
  • 【案例概要】

    原告米**诉被告赵**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米**于2015年1月19日向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赵**提出管辖权异议,2015年3月12日该院作出(2015)牧民二初字第48号民事裁定,将本案移送本院处理。2015年6月3日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向被告人赵**送达了起诉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8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米**和其委托代理人连**,被告赵**和其委托代理人段**到庭参加了诉讼,现本案已审理终结。

    原告米**诉称:原告米**原系新乡市华夏印务有限公司的股东,被告赵**也是该公司股东。2011年1月15日,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赵**愿意以720000元的价格购买原告米**所持有的该公司10%的股权。201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同意了股权转让事项。2011年6月29日,被告赵**申请把该公司变更为一人责任有限公司,原告按约定配合被告办理了相关的手续。2011年7月12日,该公司变更手续完成,赵**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期间,被告赵**陆陆续续向原告支付现金700000元,仍欠原告转让费200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脱不...(本文书还有474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