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执行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云南新都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昌房地产公司)、石屏县新都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金锦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呈贡新都昌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云南臻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吕**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异议人陈**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异议人陈**称,其购买了都昌欣界苑项目s-2136号商铺,交房后新都昌房地产公司一直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云法拍委字第2016第006号《司法拍卖公告》拍卖的标的侵害了异议人的合法权益,请求对异议人已购商铺所对应的昆国用(2010)第****号、昆国用(2010)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部分进行解封。
为证明其主张,陈**提交了2011年11月6日与新都昌房地产公司...(本文书还有175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