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郑**与被告余**、余**、余**、第三人陕西铜川凤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6月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郑**委托诉讼代理人蒋**、龚**、被告余**委托诉讼代理人宋**、宋**、被告余**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董**、被告余**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段*、第三人凤凰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刘*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郑**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三被告返还侵占原告的凤凰公司8.9396%股权(最终股权比例以对2017年3月31日凤凰公司的审计、评估结果计算为准...(本文书还有108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