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扬州力创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苏1003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于**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申请执行人扬州力创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货款87045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因被执行人于**未履行上述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扬州力创纺织品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1月17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对被执行人于**的银行账户及资金情况**房地产登记情况、车辆情况等进行了财产调查,划拨了被执行人于**银行存款执行...(本文书还有54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