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反诉被告)徐**与被告(反诉被告)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8日受理,2019年9月10日由审判员王*娟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徐**及其委托代理人崔**、被告宋**及其委托代理人尹*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徐**诉称:2018年12月,我经营店面需要装修,与被告协商装修项目里包括木工费、木料费、瓦工费、材料费、大白、电工、电料、黑钢、玻璃等等,12月30日出的设计图纸,2019年1月4日定的费用8万包轻工辅料,并且我让被告拟签订书面合同,被告答应但一直没有办,从开工到现在我共支付给被告装修款7万。到装修钨钢的时候被告就不在支付装修型材费用了,我怕影响装修工期,付钨钢费用16000元,外墙的软膜4000元,合计20000元,这部分钱应该由被告支付,由我替被告堑付了,被告装修多处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之后,我多次向被告催要堑付款和要求对装修不合格处进行修复,被告以种种理由推托。还有就是由于装修时保护不当被红星美凯龙物管罚款2000元由被告承担。请...(本文书还有226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