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王**因与被申请人唐山市华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贸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冀02民终****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王**申请再审称,本案与(2017)冀0203民初****号、(2018)冀02民终****号案件的诉讼标的不同。上述判决书并未对王**与华贸公司之间是否形成让与担保合同关系进行审查,更没有否认这种合同关系的存在,本案的起诉并不会引起否定前判的结果。因此,...(本文书还有48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