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蔡**与被告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蔡**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严*、被告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劳务工资81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4年9月26日,原、被告签订了一份建房合同,约定按平方米支付劳务费,每平方米130元。工程项目有:1、石头根基2、圈梁3、土砂浆砌墙4、墙面砂浆抹光5、水泥地坪,厚度为10公分6、院墙高度3.6米7、散水前0.8米,散水后面0.5米8、粉刷付款方式:一、基础完成后付30%,主体完工后付40%,其余30%全部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后,原告和工友们干地面510平方米×8元=4080元720平方米×8元=5760元合计18544元。二、已经建好的**栋房屋长60米×宽12米=720平方米×130元=93600元;长...(本文书还有205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