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沈**,男,汉族,1967年6月**日出生,住安徽省马鞍山市。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古**,女,汉族,1970年2月**日出生,住安徽省马鞍山市。
两被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汤**,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土地征迁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慈湖高新区征管局)与被上诉人沈**、古**拆迁行政强制一案,不服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2019)皖0503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9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慈湖高新区征管局的委托代理人王*、李**,被上诉人沈**、古**的委托代理人汤**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慈湖高新区征管局上诉称,2004年4月9日,沈**、古**与案外人邵**签订协议并经公证,沈**、古**将位于慈湖乡太来村小黄洲自然村**号房屋出售给案外人邵**,该《协议书...(本文书还有124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