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建远泰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嘉禾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禾公司)、嘉兴市龙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禹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8日立案受理后,被告嘉禾公司提起反诉,本院经审查于8月18日予以受理,与本诉合并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9月4日进行了证据交换,并分别于2018年1月25日和4月3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法定代表人林**、及委托诉讼代理人蒋**、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屠**、邱**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起诉称,2010年7月,被告龙禹公司将其投资建设的“龙禹大酒店建筑、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以下简称龙禹大酒店工程)发包给被...(本文书还有1189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