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张**因诉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政府(下称香坊区政府)拆除房屋纠纷一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黑01行初****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并于2019年8月6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上诉人张**、被上诉人香坊区政府的委托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2015年3月3日,香坊区政府作出哈(香)房征决字〔2015〕第1号房屋征收决定,对香坊区通天街**号,现状公建-通天街-咸宜路-现状住宅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张**房屋在征收范围内2016年9月14日,张**房屋被拆除编号****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载明,协议签订时间2017年6月9日,甲方香坊区征收办,乙方张**根据哈(香)房征决字〔2015〕1号,甲、乙双方就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宜,依照《国...(本文书还有110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