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王**诈骗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侵犯财产罪>>诈骗罪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2019)豫1729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9-06
  •  
  • 【案例概要】

    2018年11月19日被告人王建伟通过纪俊龙(另案处理)从刘*林(另案处理)手中购买卡号为62×××10、62×××79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实施网络诈骗活动,分别骗取河南省汝南县汝宁镇居民林某、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居民曹*、河南省泌阳县官庄镇居民王*等三人共计48.8万元人民币。

    公诉机关提供有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与同案犯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认为被告人王建伟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建伟在共同犯罪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王建伟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王建伟四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王建伟没有提出辩解与辩护意见。

    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王建伟没有实施具体的诈骗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建议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

    经审理查明:

    2018年11月份,被告人王建伟通过纪俊龙(另案处理)从刘*林(另案处理)手中购买卡号为62×××10、62××...(本文书还有908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