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孙**因诉鸡西市人民政府(下称鸡西市政府)行政征收一案,不服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黑09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7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孙**,被上诉人鸡西市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刘**、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鸡西市鸡冠区红星乡人民政府(下称红星乡政府)于2011年7月20日将孙**家8.4亩承包耕地予以占用。鸡西市政府于2011年8月4日发布((2011)15号)鸡西市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并向红星乡鸡兴村送达听证告知书鸡国土资听告字((2011)20号),红星乡鸡兴村村民委员会在听证送达回证上签字盖章,同意不听证。2011年12月2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黑政土((2011)384号)文件批准该实施方案。2012年4月9日,鸡西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鸡西市政...(本文书还有278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