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申**因与被上诉人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双清区政府)、邵阳市双清区畜牧水产局(以下简称双清区畜牧水产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5行初****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月15日,邵阳市防治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邵阳市防重办)向邵阳市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我市中南家禽批发市场有关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情况的汇报》(邵防重病指办(2017)2号),查明邵阳市自去年11月至今年1月已经出现4例人感染禽流感病例,并且在对中南家禽批发市场的检测样中也发现环境样品及家禽样品都存在阳性。为降低疫情风险,按照相关处置规范,请求市政府立即要求双清区政府关闭中南家禽批发市场,对场内所有禽只立即扑杀,并与场内污水、污物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场内及周*环境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同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对市场关闭及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督到位...(本文书还有226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