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上诉人云南天瑞祥城市运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祥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李**、魏**、魏**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云06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2月1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4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天瑞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何**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被上诉人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被上诉人魏**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唐**,被上诉人魏**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杜*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院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的是魏**、魏**的诉讼主体资格是否适格以及款项结算问题。关于诉讼主体资格问题,本案是针对《天...(本文书还有61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