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卢**与被告李**、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1日立案。
原告卢**诉称,2016年1月22日,被告李**向原告借款70000元,并给原告打了欠条,被告陈**作担保。2016年1月31日,被告第二次向原告借款50000元,并给原告出具了欠条,以现代215-9挖机作抵押。2017年10月26日,被告第三次向原告借款20000元,并给原告出具了欠条。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李**于2018年6月30日给原告书写了还款计划,谁知截至今日被告仍不履行。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特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本文书还有52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