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林**、林**、林**、林**、卢**与被告谢**、陈**、周**、许**、林**生命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林**、林**、林**、林**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谢**、陈**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被告周**、许**、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判令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扶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共297653元;2、本案诉讼费由五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谢**、陈**将其房屋主体施工工程发包给被告林**建设,林**请林**施工。2019年1月27日,周**、许**、林**、林**在工地施工。因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林**在施工过程中从楼面跌落,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建筑业主谢**、陈**和施工方分别支付了丧葬费20000元、10000元给原告。原告认为,谢**、陈**作为发包方,将工程发包给没...(本文书还有302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