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与被告安徽阳光伟业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教育公司)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7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责令阳光教育公司将其宅基地西边的路恢复原状以方便其通行;2.本案诉讼费由阳光教育公司承担。事实和理由:2018年8月21日,经开发区管委会协调,其与阳光教育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其宅基地西边有一条进出路,因阳光教育公司所投资的阳光学校为了消防通道的验收和学生的安全管理,临时将其西边的路封闭并安装大门,安装大门要方便其生产生活需要,阳光教育公司不得以任何理...(本文书还有53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