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闫**因与被上诉人新疆广艺空间装饰装修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艺空间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2017)新0105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3月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闫**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曹*,被上诉人广艺空间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闫**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改判广艺空间公司赔偿我租房损失351800元;2.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改判广艺空间公司赔偿我物业费24090.49元;3.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四项,改判广艺空间公司赔偿我暖气费9312.49元;4.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第五项,改判广艺空间公司赔偿我损失43573.22元;5.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广艺空间公司承担。事实与理由:1.广艺空间公司在施工结束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切断水*,施工管理过程也不规范,导致热水器接头脱裂**房屋发生跑水事件。2.广艺空间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完工,给我造成了租...(本文书还有417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