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上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省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诉被上诉人湖南省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9)湘11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9-09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省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因与被上诉人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四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2018)湘1103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8月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和询问的方式不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移动公司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原判,驳回被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2、上诉费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一、一审判决以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工程结算造价鉴定报告》的鉴定意见作为认定本案工程造价的依据,事实认定明显错误。二、一审判决依据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工程结算造价鉴定报告》确定本案土石方工程造价,该鉴定报告将预测的土石方重量作为最终施工的土石方重量并以此确定土石比和工程造价与客观事实不符。鉴定所依据的签证单等材料存在严重错误,依据签证单作出的鉴定意见不能反映客观事实,一审法院采信错误的鉴定意见系认定事实错误。三、一审判决将双方已经通过《补充协议二》进行结算的塌方工程错误采纳鉴定意见,认为增加工程造价,给上诉人造成严重损失。补充协议二是双方对原3号签证单的工程量的结算,应当按协议约定的结算价结算。四、一审期间,上诉人提供了充分有效的证据证实被上诉人实际少挖石方量7144.2立方,一审判决未予采纳,认定事实错误。五、本案重审一审判决利息部分法律依据明显不足。六、一审判决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均是错误的判决。

    被上诉人第四工程公司辩称:一、一审判决以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工程结算造价鉴定报告》的鉴定意见作为认定造价依据,完全正确;二、上诉人提出补充协议二是双方对原3号签证单的工程量的结算,没有事实依据;三、上诉人提出06签证单是预测数据,没有事实依据;四、一审判决认定利息正确;五、一审判决公平公正,判决正确。

    第四工程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3598932.20元;2.被告支付工程实际交付之日起至拖欠工程款支付完毕止期间的欠款银行贷款利息(其中2010年9月1日至2...(本文书还有7994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