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安徽天炫医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炫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2018)皖0103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作出(2019)皖01民申****号民事裁定,决定提审本案。本院2019年9月2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10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天炫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郑**、被申请人盛*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均到庭参加诉讼。
天炫公司申请再审称,一、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2012年8月13日,天炫公司股东许跃远等八人与安徽华氏医药有限公司(简称华氏公司)签订了转让天炫公司股权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了华氏公司应支付500万元保证金。华氏公司支付保证金500万元,其中300万元直接转至新站管委会指定的个人账户(袁**)支付农民工工资。后...(本文书还有185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