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与被执行人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马**要求被执行人给付赔偿款15000元。本院依法向申请执行人马**送达了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和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表;向被执行人黄**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限制高消费令。申请执行人马**未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被执行人黄**未向本院报告财产。
本院通过向金融储蓄机构、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证券公司进行查询,并对...(本文书还有462字未显示)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自动登录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检索费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