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23日15时许,程立付至利辛县汝集镇汝集街上,将被害人汝某停放在祥瑞超市边上的电瓶三轮车盗走。后被公安机关查获,被盗车辆及作案工具t型开锁工具一把被公安机关予以扣押。2018年6月24日公安机关将被盗三轮车发还给被害人汝大雷。经鉴定,涉案电瓶车价值2400元。
另查明,被告人程立付因犯抢劫罪于2013年12月10日被涡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于2017年5月8日刑满释放。
上述事实,被告人程立付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鉴定意见,辨认笔录,被害人汝某陈...(本文书还有52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