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王*,男,1963年12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吉林省公主岭市。
上诉人赵越、曲春平因与被上诉人赵**、刘**、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2018)吉038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在本院审理期间,赵越、曲春...(本文书还有328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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