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者:张*,男,1981年4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湘阴县。
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诉被告长沙市天心区邂逅南城娱乐城(以下简称邂逅南城娱乐城)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24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魏*宇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邓小春、李*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音集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孟**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邂逅南城娱乐城经本院依法传票传唤,拒不出庭应诉,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音集协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停止侵权,立即从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00元;3.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本案诉讼而支付的公证取证费及其他合理支出费用,共计91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台湾索尼音乐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索尼公司)是《我的野蛮女友》、《求爱复刻版》、《爱情不用翻译》、《爱的勇气》、《转身的时候》、《不怕付出》、《仙人掌》、《忘了》、《狂奔》、《你的电话》10首mv音乐电...(本文书还有320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