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李**因与被上诉人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2019)湘0221民初****号之一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李**上诉称:被上诉人付*向一审法院提交的《证明》未经质证且未同时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然其住所地为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故本案应由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管辖。请求:一、撤销株洲县人民法院(2019)湘0221民初****号之一民事裁定;二、本案由湖南省株...(本文书还有402字未显示)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自动登录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检索费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