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告李**与被告胡**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不当得利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0)中区民初字第*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0-07
  •  
  • 【案例概要】

    原告李**与被告胡**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本院受理后,由代理审判员王*、人民陪审员王*碧、宋春蓉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黄远志担任法庭记录。原告李**及其委托代理人李*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胡**经本院于2010年4月1日在《重庆日报》上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诉称,李**的父亲李*友系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局的退休职工。2005年9月1日,李*友因病去世,其单位发放了抚恤金11840元。但当时李**正在劳教,李*友的干女胡**从李*友单位领取了抚恤金11840元。根据法律之规定,抚恤金系发放给生活困难的遗属,李**现没有生活来源且为残疾人,应当领取该抚恤金,而胡**并非李*友的亲属却代领了抚恤金。经多次交涉,胡**拒不返还该抚恤金,已构成不当得利,侵犯了李**的合法权益。现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胡**立即返还原告李**抚恤金11840元;二、本案诉讼费及公告费由被告胡**承担。

    被告胡**未答辩。

    经审理查明:李*友与熊素兰生育李*先、李**二子女...(本文书还有93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