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金**与张**、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金**申请执行标的为133157.7元。2019年3月8日、5月8日对被执行人张**、周**二人的财产进行了网络财产查控。经网络反馈无车辆、无房产、无开办其他企业、无证券等信息。本院冻结张**银行存款2451.42元,冻结周**银行存款8594.53元,冻结周**互联网银行存款2元,共计冻结11047.95元,已扣划10941.03元,...(本文书还有402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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