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广西今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玉林田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广西今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被告广西玉林田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广西今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修建“田丰商厦1#楼**层****层装修工程、水电,田丰商厦2#楼**层****层主体装修工程、水电”工程款29995426元;2.确认原告对“田丰商厦1#、2#楼”工程款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被告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至被告还清所欠所有款项止,支付“田丰商厦1#、2#楼”逾期工程款的利息(以29995426元为基数,按2%的月利率支付)和按所欠工程款的0.5%每日支...(本文书还有257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