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郭**因诉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官渡区政府)房屋行政征收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昆行初字第7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6年8月30日进行了开庭审理。上诉人郭**,被上诉人官渡区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周**、邱**到庭参加了庭审。本案报经最高人民法院延长了审理期限。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判决认定,2011年11月7日,昆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第1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官渡区福德片区(含护福村等4个城中村)城市设计方案》及昆明市规划局审查意见。2012年5月21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作出《关于昆明轨道配套福德村片区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13年8月2日,官渡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街道召开了“昆明轨道配套福德片区综合整治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论证会”。2013年8月19日,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官渡区住建局)发布《关于<昆明轨道配套福德片区综...(本文书还有314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