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被告人刘**、李**、周*、潘**犯寻衅滋事罪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扰乱公共秩序罪>>寻衅滋事罪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2018)豫1102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9-04
  •  
  • 【案例概要】

    被告人李**、周*、潘**均对起诉指控无异议,均当庭自愿认罪。

    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23日0时15分许,被告人刘**、李**、周*、潘**等人酒后在漯河市源汇区新天地骏马ktv唱歌时,因琐事与ktv服务员发生口角后刘**、李**、周*、潘**对ktv服务员被害人李*、罗*、魏*等人进行拳打脚踢,用灭火器对厮打人群进行喷射,并用垃圾桶、灭火器等物打砸店内物品。经鉴定,李*挫裂创伴右侧鼻翼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系轻伤二级;魏*外伤致耳廓创口,损伤程度系轻微伤;罗*外伤致头皮挫伤,其损伤程度系轻微伤。

    另查明,2018年4月11日周*、李**、潘**经公安机关通知到案,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2018年5月2日刘**被抓获。

    又查明,案发后,在侦查阶段被告人李**、周*、潘**、均对李*、罗*、魏*...(本文书还有251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