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与徐*、盛*、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2013)玄民初字第96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申请执行的金额为5153200元等。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已查封被执行人徐*名下苏a×××××凯迪拉克牌汽车一辆,但未实...(本文书还有288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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