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刘**、苏州华宏******、灌南县同*******因与被上诉人苏州市吴**************以及原审被告刘**、苏州市凯*********、苏州米达*********、张**、刘**、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本文书还有33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