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孟*集团水泥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三力炭素集团有限公司、侯**追偿权纠纷四案,申请人河南孟*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依据生效的(2017)豫0782民初****号、3536号、3539号、3538民事判决书,均于2018年5月7日立案,本院依法向二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河南三力炭素集团有限公司限期履行四案,给付申请人四案各1000万元,及自2017年7月3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8...(本文书还有4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