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丁**与被告刘**、博开资追偿权纠纷一案,于2019年2月2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丁**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代根军,被告刘**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戚**,被告博开资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丁**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刘**、博开资共同偿还丁**损失106695.9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和理由:2016年刘**提供材料在高岳社区建平方三间,原告提供劳务承建,王**、黄**、陈*轮等人跟随原告从事建筑工作。2016年6月18日,王**在该工地因所站立的楼板断裂,致使王**从高处坠落受伤。原告为王**垫付医疗费34128.9元,后王**起诉原告赔偿,贵院作出(2017)皖0602民初****号民事判决,认定原告系王**雇主,判决原告再赔偿王**72567.03元,已于2018年9月17日履行完毕。王**受伤的原因是所站立的楼板质...(本文书还有1956字未显示)